銅陵市2020年“江淮普法行”活動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也是“七五”普法規劃的最后一年。為進一步發揮法治宣傳教育在法治建設中的基礎性作用,根據省人大相關文件精神和市人大常委會2020年工作要點安排,結合法治銅陵建設實際,市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工委會同市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委宣傳部研究決定,繼續在全市組織開展“江淮普法行”活動。為組織開展好此項活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活動目的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結合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形勢特點,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不斷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持續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為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活動主題
加強全民普法 促進全面小康
三、宣傳重點
(一)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
(二)憲法、民法典等法律;
(三)《黨章》《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等黨內法規;
(四)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國境衛生檢疫法、動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和《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安徽省中醫藥條例》等有關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規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安徽省人大常委會關于依法全力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
(五)“六穩”“六保”工作相關法律法規;
(六)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
(七)國家及省、市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第七個五年規劃和相關決議等;
(八)行政執法機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在執法、監察、司法工作中依據的重點法律;
(九)《安徽省法治宣傳教育條例》《安徽省多元化解糾紛促進條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依法做好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中矛盾糾紛工作的意見》等有關地方性法規、文件;
(十)《銅陵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等我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規;
(十一)各縣區各單位各部門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經驗。
四、活動方式
市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委宣傳部、市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工委分工協作,在全市范圍內分別組織開展“三行”即“普及行”“宣傳行”“督查行”活動。“三行”活動方案分別制定,連同本方案一并印發。
五、活動步驟
(一)8月初,市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工委會同市委宣傳部、市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制定我市2020年“江淮普法行”活動方案和“普及行”“宣傳行”“督 行”方案及啟動儀式方案;
(二)8月中旬,舉行銅陵市2020年“江淮普法行”活動啟動儀式;
(三)8月中旬至9月,各縣區各部門各單位根據自身實際,開展“普及行”“宣傳行”活動,掀起全市法治宣傳教育高潮;
(四)10月,市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工委牽頭,組織督查組赴縣區及有關部門、單位開展“督查行”活動,對活動推進情況進行督查;
(五)11月至12月中旬,做好迎接省人大“江淮普法行”督查組來銅督查工作;
(六)12月初,結合“12·4”國家憲法日和“憲法宣傳周”活動,集中開展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
(七)12月上旬,市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委宣傳部、市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工委分別對“普及行”“宣傳行”“督查行”進行總結。
六、幾點要求
(一)提高認識,認真實施。各縣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全民普法和守法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一項長期基礎性工作,切實加強對普法工作的領導,堅持把“江淮普法行”特色品牌活動作為貫徹實施“七五”普法規劃和決議的重要載體,切實強化組織領導,精心制定活動方案,注重部門協作配合,認真抓好推進落實。
(二)緊扣主題,突出重點。要緊緊圍繞活動主題,聚焦“六穩”“六保”工作中突出法律問題,重點圍繞基本民生、市場經濟、基層發展等領域有針對性地開展普法。要把領導干部帶頭學法、模范守法作為關鍵,進一步落實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探索建立領導干部學法清單制度。要堅持法治宣傳教育從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尤其是民法典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
(三)創新形式,注重實效。要拓展宣傳渠道,鞏固和提升線上普法工作成果,推廣使用“智慧普法”系統,利用好微博、微信、短視頻等新媒體,運用好融媒體技術,開展移動式、全方位、立體化普法宣傳,營造濃厚的法治宣傳教育氛圍。要創新宣傳方式,加大法治文化作品創作力度。要注重宣傳效果,力戒形式主義,結合各行業特點和社會需求,針對不同群體,開展分眾式、差異化普法,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對新時代普法工作的滿意度,確保活動扎實有效開展,讓法律法規真正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里。
(四)落實責任,加強監督。要緊密結合“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強化各單位、各部門普法主體責任,推進《銅陵市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清單》落實。要推動各單位、各部門完善以案釋法制度,加強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發布工作,運用典型案例釋法說理,推動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在執法、司法過程中普法,形成普法大格局。要把重點學習宣傳活動列入“七五”普法終期評估驗收的重要內容以及普法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內容,加大指導與督查力度。要把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工作調研與“三行”活動有機結合起來,把普法、宣傳與督查活動三位一體有機結合起來,確保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落地落實。
附件:1.2020年“江淮普法行”之“普及行”活動方案
2.2020年“江淮普法行”之“宣傳行”活動方案
3.2020年“江淮普法行”之“督查行”活動方案
附件1
2020年“江淮普法行”之“普及行”活動方案
為深入開展2020年“江淮普法行”活動,推動全市“七五”普法規劃順利實施,按照《2020年“江淮普法行”活動方案》要求,特制定“普及行”活動方案。
一、活動目的
通過開展系列普法教育活動,深化法治宣傳教育,不斷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在全社會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為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活動主題
加強全民普法 促進全面小康
三、主要任務
“江淮普法行”之“普及行”活動以“法律七進”活動為載體,以領導干部和青少年等為普法對象重點,積極發揮普法講師團和普法志愿者隊伍作用,重點開展以下活動。
(一)組織開展“12·4”國家憲法日和“憲法宣傳周”集中宣傳活動(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工委、市司法局、市法宣辦);
(二)組織開展民法典學習宣傳活動(責任單位:各縣區、各單位、市法宣辦);
(三)組織開展一次全市領導干部憲法法律知識測試(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法宣辦、市司法局);
(四)舉辦全市領導干部憲法學習教育暨普法培訓班(責任單位:市法宣辦、市司法局);
(五)組織開展一場機關工作人員旁聽法院庭審活動(責任單位: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法宣辦、市直機關工委);
(六)各地利用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基地等普法陣地開展一次青少年法治實踐活動(責任單位:市教體局、團市委、市法宣辦);
(七)組織開展大學生暑期法治實踐活動(責任單位:市教體局、團市委、市法宣辦);
(八)組織普法志愿者進鄉村(社區)開展法律咨詢或其他法治宣傳活動(責任單位:市法宣辦、市司法局);
(九)開展“法潤江淮”法治作品展播(責任單位:市法宣辦);
(十)開展“平安家庭”創建暨“憲法進萬家”演講比賽活動(責任單位:市婦聯、市法宣辦);
(十一)開展第四屆“我與憲法”微視頻征集展播活動(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文旅局、市法宣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普及行”活動是“江淮普法行”活動的重要內容,是組織實施“七五”普法規劃的重要載體。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普及行”活動的領導,明確任務,精心組織,通力協作,形成合力。各縣區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要發揮好組織協調職能,推動活動扎實深入開展。
(二)強化活動實效。各縣區各部門各單位要緊緊圍繞全市中心工作,力戒形式主義,堅持重點工作推進到哪里,普法宣傳就跟進到哪里。要聚焦重點普法對象,聚焦重點普法內容,創新普法宣傳形式,不斷提升普法宣傳工作實效。要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把普法工作融入到職能職責履行全過程、各環節,推動普法宣傳走到群眾身邊。
(三)注重宣傳引導。各縣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注意總結提煉普法和依法治理中的好做法、好經驗,并及時將“普及行”活動開展情況報市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法治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加大推廣力度,積極向省法宣辦推薦,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引領作用。
附件2
2020年“江淮普法行”之“宣傳行”活動方案
為認真做好2020年“江淮普法行”活動宣傳工作,按照《銅陵市2020年“江淮普法行”活動實施方案》要求,特制定“宣傳行”活動方案。
一、活動主題
加強全民普法 促進全面小康
二、時間安排
2020年8月中旬至12月中旬。
三、宣傳重點
(一)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
(二)憲法、民法典等法律;
(三)《黨章》《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等黨內法規;
(四)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國境衛生檢疫法、動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和《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安徽省中醫藥條例》等有關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規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安徽省人大常委會關于依法全力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
(五)“六穩”“六保”工作相關法律法規;
(六)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
(七)銅陵市開展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規劃、決議等;
(八)《安徽省法制宣傳教育條例》《安徽省多元化解糾紛促進條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依法做好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中矛盾糾紛工作的意見》等有關地方性法規、文件;
(九)行政執法機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在執法、監察、司法工作中依據的重點法律;
(十)各級各部門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經驗。
四、工作要求
(一)各縣、區委宣傳部要高度重視“宣傳行”活動,主動配合縣、區人大常委會和縣、區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導縣、區新聞單位積極參加“江淮普法行”活動宣傳報道,在全社會大力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二)各級各類新聞媒體要把“江淮普法行”活動宣傳工作列入重點宣傳計劃,明確宣傳重點、時間節點,抽調專門力量,精心策劃組織,確保完成宣傳任務。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時段刊播“江淮普法行”活動的進展情況和成效。要充分發揮各自的特色和優勢,采取靈活多樣的宣傳報道方法,力爭取得最好的宣傳效果。
(三)市直各新聞單位要開設“江淮普法行”活動宣傳專題專欄(題目自擬),各新聞網站開設專題網頁;積極參加 “江淮普法行”采訪活動(具體時間和采訪地點另行通知)。宣傳報道堅持正確輿論導向,把握好時度效,落實“三貼近”原則,發揚“四力”精神,深入一線、走入基層、融入群眾,唱響主旋律,凝聚正能量,用好的作風開展宣傳報道,不斷提高新聞輿論的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和公信力。
附件3
2020年“江淮普法行”之“督查行”活動方案
為做好2020年“江淮普法行”活動督查工作,推進法治宣傳教育深入開展和“七五”普法規劃的順利實施,根據《銅陵市2020年“江淮普法行”活動方案》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目的
了解縣區、部門和單位2020年“江淮普法行”活動開展情況,特別是“普及行”落實情況,督促縣區落實“普、宣、查”三位一體工作機制,增強活動實效,推進“七五”普法決議貫徹實施,推進法治學習宣傳教育深入開展,助力“六穩”“六保”工作,為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為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督查重點
(一)“江淮普法行”活動部署安排情況;
(二)《銅陵市2020年“江淮普法行”活動方案》和“三行”活動方案落實情況、活動開展情況;
(三)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學習宣傳情況;
(四)運用憲法知識測試、演講比賽、微視頻征集展播活動等多種方式,有效推進憲法學習宣傳教育情況;
(五)多措并舉深入推進民法典學習宣傳情況;
(六)《黨章》《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等黨內法規學習宣傳情況;
(七)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國境衛生檢疫法、動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和《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安徽省中醫藥條例》等有關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規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安徽省人大常委會關于依法全力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等學習宣傳情況;
(八)“六穩”“六保”工作相關法律法規學習宣傳情況;
(九)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學習宣傳情況;
(十)《安徽省法治宣傳教育條例》《安徽省多元化解糾紛促進條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依法做好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中矛盾糾紛工作的意見》和我市制定的《銅陵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等有關地方性法規、文件宣傳落實情況;
(十一)推動實施“七五”普法規劃和貫徹實施普法決議工作情況;
(十二)行政執法機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在執法、監察、司法工作中依據的重點法律學習宣傳情況;
(十三)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以及相關部門結合自身工作職能,完善以案釋法制度,加強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發布工作,運用典型案例充分釋法說理有關情況;
(十四)結合法律進校園,推進校園法治文化建設情況、強化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基地建設情況及青少年法治實踐活動開展情況;
(十五)在鞏固媒體專欄等基礎宣傳陣地的同時,推廣使用“智慧普法”系統,運用融媒體技術,開展移動式、全方位、立體化普法宣傳情況。
三、督查時間
2020年10月
四、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聽取相關工作情況匯報,與相關縣區、部門負責人及基層代表、群眾座談,查閱相關資料、實地查看等方式進行。督查活動也可與集中采訪報道結合進行。
五、督查組織
市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工委牽頭組織督查組,由常委會分管副主任帶隊,以抽查的方式深入縣區、部門和單位進行實地查看,對 “江淮普法行”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其中,縣區政府抽查2家,市直單位抽查6家,高等院校抽查1家,中小學校抽查2家(具體抽查安排另行通知)。
六、幾點要求
(一)各縣區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做好有關基礎工作,收集資料,做好迎接督查準備工作。
(二)督查活動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縣區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內務司法)工委對本地區活動開展情況進行自查,并于12月15日前將活動總結報市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