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獲批出臺
12月24日下午,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查了《銅陵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決定予以批準,該辦法自2021年4月1日起實施。這是我市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舉措,也是我市擁有地方立法權之后首部即將出臺的環保法規,對防治揚塵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保障公眾健康具有深遠意義。
2020年,我市空氣優良天數比例為91.5%,居全省第三,較2019年上升10.7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首次實現“30+”,為35微克/立方米,居全省第四,同比下降26%,下降幅度居全省第一。PM10為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13%,下降幅度均為全省第五。“十三五”以來,全市各項大氣污染物指標大幅改善。2020年我市PM2.5 、PM10 平均濃度相較于2015年分別下降40%、27%,降幅分別位居全省第4、第7。下一步,我市將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治理,加強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進一步降低PM2.5、PM10、SO2等大氣關鍵指標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