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市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李革明為市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并按有關法律程序報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